有關部門對于地板產品監管力度不夠
有關部門對地板產品管控力度不嚴,也是地板市場混亂不堪的原因之一。在很多新聞中,我們經??吹街挥挟斀拥绞忻衽e報或出現問題、重大事件及媒體曝光的時候,造假窩點和問題產品廠商才被相關部門介入調查或進行處罰;很少聽聞有關部門主動出擊查辦造假和問題地板廠商的事情。而且地板產品質量問題隱蔽、需要借助專業設備進行檢測,結論時間往往滯后問題產生時間,都使有關部門在地板產品問題上面變得被動——只能是出現一撥打掉一撥。另外,對待關乎消費者切身利益和財產安全的地板質量,大多數有關部門應該還是例行公事,進行季度性的行業質量抽檢。
好似一陣風,“敵退我進,敵進我退”給了無數問題廠商茍延殘喘的機會。還有地板市場“省-市-縣-鄉”逐級遞增的渠道模式也給有關部門想監控到位造成了一定困難。部門只有一個,往往監察只能落在大企業和品牌店上,最后無形中給了那些處于管控死角的問題小作坊、小店面生存壯大的空間。
商家多抓住“漏洞”欺蒙消費者
凡有經濟資本的地方就會有“野心家”。有關部門的監控薄弱在其他消費行業也同樣存在,地板產品質量問題不易察覺的特點像家具、家電、衛浴等也有共性。
可這些斷斷不能成為地板廠商們推諉責任、袖手旁觀的理由。有些地板企業和廠家埋頭只顧研發生產和開拓渠道銷售,卻對市場終端發生的仿冒事件熟視無睹,對自己的分銷商疏于溝通管理,對潛在的質量誠信問題不夠敏感。
這般的地板企業不清楚市場最真實的情況,無法及時聽到消費者心聲,沒能及時消解經銷商的困惑和錯誤。這種放任自由發展的終端管理,連同有關部門鞭長莫及的行業監控,無疑會讓一些長期單打獨斗的經銷商有“天高皇帝遠”的感覺;面對日益困難的市場局面,又在缺乏企業引導和可參照策略的情況下,這部分經銷商便容易逾越法則,鋌而走險糊弄消費者,甚至自立門戶干起仿冒造假的勾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