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星狀告家居品牌侵權案屢見不鮮
常州某地板企業曾在其網站上使用了一張有著劉德華肖像的電影劇照,該部電影于2005年上映,劉德華擔任主演。2008年,劉德華經紀公司方面向常州某地板企業發過律師函。到了2013年,劉德華經紀公司再次發現這家企業存在侵權的情況。于是,劉德華方面將該企業告上法庭,并訴請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肖像權、姓名權。判令被告登報公開向原告賠禮道歉,并共同支付損害賠償金50萬元。此外,原告方還要求法庭方面收繳被告違法所得72萬。
2014年,女星舒淇在廣東中山市提告,指控一家廚衛電器產銷公司侵害肖像權。起因是該廠商私自在面向馬路的廠房,裝上印有該品牌商標、宣傳標語和舒淇肖像的廣告招牌,并在宣傳冊上多次使用舒淇肖像,部分圖像旁標注“國際影星舒淇”及她的親筆簽名。最終廣東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判決舒淇勝訴,要求該廠商立即停止侵害舒淇肖像權的行為,登報澄清事實,并賠償經濟損失20萬元。
同年9月,著名演員張國立稱櫻花帝王廚衛產品未經其同意使用其肖像和姓名進行宣傳,故將商家告上法院,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并賠償精神損失。
2015年9月,浙江省寧波市北侖法院收到原告林志穎訴被告寧波艾姆勒保險箱有限公司、上海毓澤辦公家具有限公司侵犯肖像權、姓名權案件的起訴材料。林志穎認為,被告采取具名并配圖用于毫無事實依據的商業性宣傳內容,極易讓廣大消費者誤認為原告為涉案產品的形象代言人,涉嫌嚴重侵害原告的肖像權和姓名權。故訴至法院,要求判令賠償原告經濟損失、精神撫慰金、維權成本等共計125萬元整。
切勿舍本求末 家居企業需抓住發展重點
可以想象,這些侵權案件只是冰山一角,不知還有多少家居企業甚至家居作坊正把各路明星的照片暗戳戳地掛在自家網站上,在有人發現之前,他們都是賺的。
明星熱下,不少家居企業舍本求末,試圖通過明星代言一口吃成個胖子,更有甚者不惜侵權犯法,打腫臉充胖子。殊不知明星營銷只是所有營銷環節當中的一個,可以起到快速推進發展和錦上添花的效果,但絕不是“點金石”。家居品牌的含金量、家居產品的服務程度、家居產品的未來之路等要素,才是家居企業投入和發展的重點。